国元证券(00072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外部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 董事的人数应占多数,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的会计专 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6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更好发挥审计在公司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廉洁从业建设,确保公司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一)监督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