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0013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或者辞职、任期届满、解任或者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华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 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