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源 电气")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财务 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