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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 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 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