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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_》《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