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301580)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 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资料。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 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 容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选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