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ite(301580)

Search documents
爱迪特:股东询价转让价格为38.50元/股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18 08:25
每经AI快讯,9月18日,爱迪特(301580)(301580.SZ)公告称,根据2025年9月18日询价申购情况,初 步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为38.50元/股。参与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8家,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 4,962,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约为1.55倍。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 方为14家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3,196,937股。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爱迪特(301580.SZ):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8.5元/股

Ge Long Hui· 2025-09-18 08:21
格隆汇9月18日丨爱迪特(301580.SZ)公布,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38.50元/ 股。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4家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 3,196,937股。 ...
爱迪特(301580) -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2025-09-18 08:14
证券代码: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2025-047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Schroders Capital Private Equity Asia Hong Kong I Limited(以下简称 "SCPE"或"出让方")保证向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爱迪特")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25 年 9 月 18 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38.50 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 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爱迪特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爱迪特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2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 ...
爱迪特(301580) -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5-09-18 03:44
证券代码: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2025-046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2)。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 2 幢 25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洪文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 年 09 月 1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爱迪特(301580.SZ):股东拟询价转让3%股份

Ge Long Hui A P P· 2025-09-17 11:44
格隆汇9月17日丨爱迪特(301580.SZ)公布,拟参与爱迪特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 SchrodersCapitalPrivateEquityAsiaHongKongILimited;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196,937股,占爱迪 特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
爱迪特(301580) -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2025-09-17 10:50
证券代码: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2025-045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Schroders Capital Private Equity Asia Hong Kong I Limited(以下简称 "SCPE"或"出让方")保证向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爱迪特")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爱迪特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 为 Schroders Capital Private Equity Asia Hong Kong I Limited;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3,196,937 股,占爱迪特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 者。 一、拟参与 ...
爱迪特(30158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2025-09-17 10:50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股东 Schroders Capital Private Equity Asia Hong Kong I Limited(以下简称"SCPE"或"出让方")委托, 组织实施本次爱迪特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 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 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 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 ...
爱迪特:贸易政策调整不影响公司成本优势
Sou Hu Cai Jing· 2025-09-17 08:19
投资者提问:如果关税加码而氧化钇长期禁止出口,公司有低价原材料保障反而更有利,加增关税也不 会影响。请回复下,谢谢。 爱迪特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贸易政策调整及氧化钇出口限制不会改变公司成本优势,亦不会对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政策变化并做好供应链安全储备。谢谢! 证券之星消息,爱迪特(301580)09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
爱迪特(301580)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6 10:34
证券代码: 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2025-044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7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6 ...
爱迪特(301580)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6 10:3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