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3015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