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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603876)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王小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电话: 021-58358013 |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 gf@gffirm.com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 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王小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王小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一一广发律师事务所 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进行的调查过程中,收购人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 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并 保证上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或复 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收购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所同意收购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或全部在《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收购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 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需经本所律师对其引用的有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