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 并不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 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 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 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