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鑫宏业(30131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并适用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