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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21 1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5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7月21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鑫宏业(301310)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1 10:42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5)第070179号 致: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 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鑫宏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 ...
鑫宏业(301310) -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07-21 10:42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54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 ...
鑫宏业(301310) -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5-07-18 08:10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 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 ...
鑫宏业: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8 09:17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plans to repurchase its shares using its own funds and a special loan from a bank, with a total budget between RMB 20 million and RMB 40 million, aiming to enhance shareholder value and stabilize stock prices [1][2][3] Summary by Sections Share Repurchase Plan - The company intends to repurchase shares at a price not exceeding RMB 50.00 per share, with an estimated repurchase quantity ranging from 400,000 to 800,000 shares, representing approximately 0.29% to 0.59%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1] - The implementation period for the share repurchase is set for 12 months from the board's approval date [1] Implementation Status - As of the announcement date, the company has completed its share repurchase plan, having repurchased a total of 543,500 shares for a total amount of RMB 20,046,351, which exceeds the lower limit of the planned repurchase funds [3] - The repurchase was conducted through a special securities account via centralized bidding [2][3] Compliance and Impact - The repurchase plan complies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does not significantly impact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tus, operations, or future development [3] - The company confirms that there were no stock trading activities by its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or major shareholders during the repurchase period [4] Future Arrangements for Repurchased Shares - The repurchased shares will be held in a special account and will not have voting rights or profit distribution rights during the holding period [7] - The company plans to use the repurchased shares for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 or equity incentive plans, with a commitment to disclose any relevant actions within 36 months [7]
鑫宏业(301310) -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7-08 08:54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52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 (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 ...
鑫宏业(30131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7-03 10: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鑫 宏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 ...
鑫宏业(3013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 ...
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
鑫宏业(3013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3 10: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 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 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 会决议,是股东会闭会期间的公司权力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 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 董事中至少有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东会解除其职务。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