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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603230)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5 楼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新华发 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 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内蒙新华"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文苑律师、杨春波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见证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所提供的 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