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30021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