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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 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 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电 子邮件等)或现场与通讯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