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447 号 致: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