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ONGYUAN ELECTRONICS(603267)
icon
Search documents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4 16:22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elected a new employee director, Zhang Ruixiang, to its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which will serve a three-year term [1] Group 1: Election Announcement -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assembly of Beijing Yuanliu Hongyua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convened on July 4, 2025, to elect a new employee director [1] - Zhang Ruixiang was elected as the employee director and will join the eight directors elected at the company's first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in 2025 [1] Group 2: Director Profile - Zhang Ruixiang, born in March 1982, holds a bachelor's degree and has previously held various positions within the company and its affiliates [1] - As of the announcement date, Zhang holds 136,425 shares of the company and has no related party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 major shareholders or directors [1] - Zhang has not faced any penalties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r stock exchanges and meets the qualifications to serve as a director [1]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4 16:2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 ...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4 16:2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 ...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4 16:22
Core Points - The article outlines the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Audit Committee of Beijing Yuanliuhongyua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emphasizing its role in supervising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ternal controls, and audits [1][2][3]. Group 1: Establishment and Composition - The Audit Committee must consist of at least three directors, with a majority being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the chair must be a professional accountant [1][2]. - Members should not hold senior management positions and must possess relevant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experience [2][3]. Group 2: Responsibilities and Duties -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clude reviewing financial information, supervising external and internal audits, and ensuring effective internal controls [6][16]. - The committee is tasked with evaluat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external auditors and internal audit processes, and it must report its findings to the board [10][21]. Group 3: Meetings and Decision-Making - The Audit Committee is required to meet at least quarterly, with decisions made by a majority vote of members present [11][14]. - Meeting records must be accurately maintained and kept for a minimum of ten years [6][14]. Group 4: Reporting and Accountability - The committee must disclose its annual performance and activities alongside the company's annual report [4][10]. - It has the authority to propose the hiring or dismissal of external auditors and must ensure that any financial discrepancies are addressed before approving financial reports [18][19]. Group 5: Internal Audit Oversight - The Audit Committee oversees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internal control standards and evaluat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l audits [10][12]. - It is responsible for guiding the internal audit process and ensuring that significant issues are reported to the board [12][13]. Group 6: Legal and Regulatory Compliance - The committee has the authority to propose temporary board meetings and can call for shareholder meetings if necessary [16][17]. - It is empowered to take legal action against directors or senior management if they violate laws or regulations that harm the company [17][18].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4 16:2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4 16:2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04 10:3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4 10:3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 3 名以上董事构成;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 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7-04 10:3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1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 ...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2025-07-04 10:3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