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相关专门委员会,并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分别负责公司的审计和财务、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