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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6035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JSSMDLJSSMDL(SH:603530)2025-07-04 10:46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2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4 | | 第五章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5 | | 第六章 | 附则 5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 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