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 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