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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GCLETGCLET(SZ:002015)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