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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GCLETGCLET(SZ:002015)2025-07-04 1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 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