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 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