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昌化工(0022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江苏华昌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