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 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 事项。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发生交 易活动时,相关负责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 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