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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SDHPSDHP(SH:603021)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收集和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