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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301016)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C0084 号 致: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