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688120)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二○二五年七月 关 于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法律意见书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及经办律师均未持有华海清科的股票, 与华海清科之间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责的其他任何关系; 3、本所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及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价值等非 法律问题作出任何评价,本法律意见书对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本次激励计划中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调整、第一个归属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