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3001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 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