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603798) -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W V/ INCON 冻焦师惠务 WINCON LAW FIRM Tel:+86-532-8077-2035 Fax: +86-532-8578-6287 青岛市香港中路61号远洋大厦B座27层 (266071) 27/F,Block B,COSCO Plaza,61A HongKong Middle Road,Qingdao, 266071 China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霍丽如律师和赵琳琳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5 年7月8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