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6883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 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