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30097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个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 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在公司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公司股东享有 累积投票权。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