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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DJCORPDJCORP(SZ:300978)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 害公司利益或者推卸应对公司承担的管理责任。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广 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基于公司利益履行职责,不得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公司的利益。 董事会秘书应积极履行对公司的勤勉义务,从公司最佳利益出发,考虑与 其同等地位的人在类似情况下可能做出的判断,对公司待决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