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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DJCORPDJCORP(SZ:300978)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起草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