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为公司提供年 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共同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总 监,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 核。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沟通,在其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不定期督促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