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合 称"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调整(以下 简称"本次调整")及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与前述"本次调整"合称为 "本次调整及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