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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GGEPGGEP(SH:600236)2025-07-09 11:31

附件 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或"本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履行义务,加强公司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维护公司和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 券持续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桂 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或 "公司债")指公司在证券交易场所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 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相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 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在债 券存续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以及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 1 / 18 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投资者持续披露。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是指购买公司在证券交易场所发 行的公司债券的法人投资者、非法人机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