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GGEPGGEP(SH:600236)2025-07-09 11:31

附件 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 1 / 6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五、 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专门负责提供 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 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