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附件 1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 (ESG)战略等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 理人员包括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 顾问、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 6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的资格,并由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