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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GGEPGGEP(SH:600236)2025-07-09 11:31

附件 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 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重大事项收 集、报告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 及分支机构。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在可能发生、 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1 / 9 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 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 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