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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GGEPGGEP(SH:600236)2025-07-09 11:31

附件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 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桂冠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 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 1 / 6 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 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