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修订)
附件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适 用本制度。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存续期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 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 他情形期间。 本制度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 会员,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1 / 14 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重大事项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