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附件 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管理办法 证券资本部协助征集董事会议案建议,有议案建议的业务 部门提出议案建议,应填写董事会会议议案建议征集表(见附 件 1),并报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案流程管理,提高广西桂冠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或"公司")董事会规范运 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国资委《董事会 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桂冠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董事会议案的有权提案人如何准备 议案,议案的提交与审核程序,议案的保密和保存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议案是指按规定程序提请董事会审议 或向董事会报告的正式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参 照执行。 第二章 提案人和议案的准备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提案人"是指: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第六条 董事会议案有以下提出方式: 提案人负责提出议案、组织编写议案和审定议案, 对议案 内容负责。 2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