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 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独立 董事中至少包括会计专业人士一人(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后 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