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 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