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信息的范围 2 | | 第三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4 | | 第四章 |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及法定披露信息应当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及网站发布。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