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