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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 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利,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