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生物(300009) -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5、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 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等相关规定。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