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9 号)同意,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47,089.00 股,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295,708,699 股增加至 304,755,788 股。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容大感光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